病残儿童寄养农家 乌鲁木齐创寄养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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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4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7日电(记者赵锋)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创造的将病残儿童寄养在农村家庭的模式,受到民政部的重视,并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按照现有条件,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仅能容纳100名儿童。面对儿童日益增多的现实,福利院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从2002年开始探索农村家庭寄养的模式,目前已有197名病残儿童被寄养在乌鲁木齐县六十户乡的农民家庭。
给儿童选择寄养家庭,福利院有一套严格的筛选办法,要求父母双全,家庭成员没有恶习和传染病,“准家长”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较好的群众基础。福利院规定,每个农村家庭可以寄养2至3名儿童,福利院每年给这个家庭补贴800元至900元。这些家庭只负责寄养儿童的吃住和康复教育,其他看病和上学等费用,由福利院承担。 目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在六十户乡设立了一个康复培训中心和两个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负责100名儿童。由福利院派出职工在康复培训中心对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并指导“准家长”们提高培训和教育儿童的能力。福利院职工还随时在寄养儿童的家庭进行抽查,没有达到福利院管理要求的家庭,福利院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