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建“行贿记录档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9:4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1月17日电(柴骥程、余靖静)宁波市将建立“行贿记录档案”,日前获准通过的《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凡上过行贿“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将被排除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标活动之外。 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
“行贿记录档案”将逐渐拓宽到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并在宁波市乃至浙江全省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