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被勒令退学案”追踪 两接吻大学生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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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40 北京青年报 | ||||||||
“接吻被勒令退学案”追踪 重庆 《重庆时报》消息,在经历了近10天痛苦的思想煎熬后,“接吻被勒令退学案”主角刘力伟、罗莉娜与代理其案的重庆籍律师陈乾波多次商量后决定,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为两名接吻大学生代理此案的重庆籍律师陈乾波对记者说,虽然目前很多人都对两位接吻大学生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一些法学家也对法院的裁定表示了不同意见,但就目前的形势看来,对两名大学生还是不利的。“我也只能尽力而为,但对结果不很乐观。”陈律师最后表示,无论法院的最后裁定结果如何,他和两名大学生都只能尊重。 新闻回放 2004年5月9日晚,成都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力伟和罗莉娜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5月20日,学校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两人当学期的期末考试也被取消。 2004年8月17日,刘、罗二人将母校告上法庭。 2004年9月16日,两名学生向法院递交了“学校暂停执行勒令退学处分”的申请。 2004年10月21日,成都武侯区法院下达了“终止执行勒令退学处分”的裁定书,两名大学生搬回学校,一边上课,一边等待法院恢复审理。 2004年12月6日,成都武侯区法院开庭,2005年1月4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向原告送达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诉讼费共200元由原告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