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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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0:48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自去年3月辽宁省鞍山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社区)工作以来,在各区环保局的组织协调下,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团结协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全市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社区)73个,其中62个基本达到市级验收标准,20个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在创建过程中,市环保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区局、街道和社区考察,找基层单位调研,
今后,市环保局将引进鼓励机制,每年评选出5~10个优秀安静居住小区,列出名次,并对基本达到省市验收标准、但经费较紧张的社区和小区给予适当的扶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