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37人死亡的广西浦北烟花爆炸案一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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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19: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月18日电(记者李嘉、王勉) 曾造成30多人死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炸案1月18日在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对被告人马德忠、黄秀娟、马劲提起公诉,当地群众和爆炸事故中伤亡人员的部分家属100多人到法庭旁听了一审的庭审过程。 2004年9月,马德忠、黄秀娟夫妇承包经营的浦北县长岭炮竹厂,并与外商签订了大批
据公诉机关介绍,此次爆炸造成37人死亡、5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124万多元。2004年10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了广西浦北“10·4”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2004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长岭炮竹厂厂长马德忠、副厂长黄秀娟和效果车间主任马劲3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