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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民工九年泣泪讨要工钱(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2:28 山西新闻网
  2005年1月13日下午,位于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山西省路桥集团办公楼下,聚集了上百名临县民工代表,他们高呼:“还我血汗钱!”

  临县曜头乡庙坪村组织500多名民工,从1993年9月至1996年底,在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山西省公路局第一工程公司)打工。3年中,他们辗转原太、太旧高速公路,以过硬的水平完成了每项承建的工程。然而,距离工程结束已经9年,翘首以盼的500多名民工还在等待他们的血汗钱。工程队队长郝冬旺,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满脸沧桑,他说:“头发都由黑变白了,可是依然没有结果!”

  A 两项工程无合同 空口承诺难兑现

  1993年9月,临县庙坪工程队承包了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处太原南坪头中桥工程。当时,郝冬旺向三处处长陆油油提出签订正式合同,但陆一再推脱,双方于是达成口头协议:工程以总造价大包形式由三处承包给庙坪工程队。进驻工地后,他们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原计划半年的工程量,他们只用了两个月就顺利完工。年底结算,当年工程总产值为70多万元,其间,三处提供了30多万元的材料费,40多万元的工人工资只支付了5万元,剩余的35万元三处答应春节过后再行付清。就这样,春节到了,民工们两手空空地返回家乡。

  第二年,三处将中桥工程移交给一处负责,一处决定仍由庙坪工程队承建。由于资金仍未及时到位,郝冬旺只好求爷爷告奶奶四处筹款垫支搞建设。1994年10月,克服了种种困难后,中桥终于顺利建成,并被评为样板工程。但是,当年工程总投资了80多万元,一处除了付给生活费24万元外,其余的56万元一直未付。紧接着,一处又将太旧路田家庄一号大桥承包给他们和河南一个工程队共同施工。这时,郝冬旺再次提出签订书面合同,但又被一处处长胡利民拒绝,还是达成大包干的口头协议。由于以前的欠款还没有结清,郝冬旺只好硬着头皮领着大家又上了工地。到了年底,他们的希望又一次化为泡影,一处只付给工程队4万元,郝冬旺只好又贷款30多万元给民工们发了工资。

  1995年的一次施工中,郝冬旺从工地高空摔下,腰椎骨折,住院抢救治疗。一处见状态度大变,立即由原来的以临县工程队为主变为主要依靠河南工程队。一时间,庙坪工程队群龙无首,只好自行解散。但是,由于资金不到位,河南工程队没干几天就撂了挑子,工程被迫停工。于是,胡利民又想到了庙坪工程队,他带上礼物到医院看望郝冬旺,承诺一定会按照协议支付工程款。就这样,郝冬旺拖着病体率领着大家又出现在了工地。到1996年11月底,田家庄大桥顺利完工。

  这样,庙坪工程队500多个民工共在一处苦干了3年多,按照协议,工程队应得到工程款500多万元,但是,一处在结算时,却仅仅核实为149万元。迫于民工们上门要钱的压力和材料供应商催款的要求,1998年6月,郝冬旺无奈之下,在发包方单方制作的结算单上签字,结款149万余元,实际只领取126万元的生活费,其余的钱折抵为材料费和税款。
五百民工九年泣泪讨要工钱(图)
追讨工钱的临县民工代表

  B 协调无果上公堂 法院两审费周折

  有限的钱款,远远不够清还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郝冬旺只好一次次地去找路桥公司协商,但是,对方只答应再一次性补给工程队13万元,由于差距太大,郝冬旺拒绝了。

  2002年,郝冬旺一纸诉状将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告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工程结算差额231万元,并支付利息115万元。由于双方当初没有正式合同,很快,中院委托本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庙坪工程队承建的公路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鉴定。2002年12月8日,鉴定中心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听证,重新计算确定了此项纠纷的鉴定造价为229.8384万元。2003年6月5日,中院下达(2002)并法经初字第57号判决书,判令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227.5088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26.757693万元的生活费,实际应支付原告工程款100.751107万元,并支付应付款项从199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望着法院的判决,郝冬旺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结果与诉讼要求相去甚远,但总算法律给了民工们一个说法,7年时间了,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可是没过多久,事情又发生了转变。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很快,高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一审判决,要求太原中院重新审理。

  2004年4月12日,太原市中院的(2003)并民初字第00322号民事裁定书彻底让500名民工失望了,上边写明“由于原告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现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原来,在奔波告状的几年里,庙坪工程队的营业执照没有进行年检,被临县工商局于1997年6月单方面注销。得知太原市中院的裁定结果,临县工商局于2004年出具证明,向中院说明当初注销时没有企业法人的申请报告,并不符合国家规定,对当初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同时,郝冬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经过山西省高院信访办的批转,介绍郝冬旺去太原市中院依法处理,但是,2004年6月29日,郝冬旺找到中院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C 民工无奈堵大门 路桥公司喊冤枉

  2004年11月,郝冬旺与40多名老年民工代表又一次来到路桥公司,试图协商解决工程款问题,公司答复称12月18日再行协商,结果民工们如约而至,公司却紧锁大门,称领导不在,让他们于2005年1月11日另行协商。民工们一等再等,到了当天还是没有协商出结果。于是1月13日下午,愤怒的民工代表们终于涌向了山西路桥集团总部。

  当天下午3时,记者在现场看到,100多名民工们手捧着馒头,正站在寒风里干啃着。65岁的民工代表刘务生头发花白,裹着一件肮脏油腻的老羊皮袄,他边啃馒头边告诉记者:“我还有两个哥哥没来呢,他们都70多岁了,还是哑巴,一辈子没成家,原指望靠打工挣几个养老钱,谁知道累死累活几年,却只能喝西北风!现在他们连生活也不能自理,要是还要不下工钱,可怎么活呢?”话毕,刘务生的泪水已将馒头打湿。72岁的刘旺周,浑浊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泪水,他只是愤愤地用手比划着:“原指望着挣钱为老伴看病,可是因为没钱,老伴的病硬是给耽搁了,老伴过世时家里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33岁的郝海红则是一副乞丐装束,手里拖着一个脏兮兮的大口袋,头顶黑脏的破棉帽,外衣上沾满浊物,肥大的棉裤在腰间随便用根绳子系着;为了保暖,裤腿处缠满了各色绳头,多日没洗的脸上胡子拉碴,显得蓬头垢面。他说,家里的孩子都已失学,现在他就在外讨饭谋生。

  下午4时,民工们进入一楼大厅,聚集在一起要见集团的负责人。很快,集团的一位副总许韵才出面,将部分民工代表安置在会议室休息。随后,记者见到了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纪检书记吕文虎,吕书记称:“这件事其实一直在走司法程序,现在他们要和公司协调解决,但又拿不出具体方案。虽说没有正式合同,但是据我们掌握的材料,账面上原来还有他们十几万元,2004年11月郝冬旺和民工们已经拿走了5万多元,现在也就只剩下几万块钱了。”对于以前的合同问题,许韵才解释说:“当初的原太、太旧高速公路,都是省里的重点工程,可能是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难以及时到位,所以只能和工程队达成协议,程序不是太规范,以致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

  据介绍,经过后来的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变动,路桥公司已经由事业单位变为企业,当年的一处负责人胡利民也不在其职,“现在,民工们只认准太原市中院的一审结果向我们要钱,又没合同又没发票,谁敢给他?谁能负起这个责任?”吕书记说。

  D 几经谈判终有果 民工冬夜返家乡

  夜幕降临,一处的现任处长刘湘武还在返回太原的途中,部分民工们开始在大厅里打地铺准备过夜。

  晚上8时许,刘湘武处长赶来了。刘说,当年他只是工地上的一个技术员,具体的合同事宜,他并不了解内情。对于郝冬旺现在想协调解决,他表示可以让对方拿出几个方案。但是,郝冬旺认为,“公司已经三番五次地出尔反尔,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法院现在又不肯接受案子,那我们只能向公司要债!”旁边的老支书郝成明说:“我们也是被逼得无路可走,如果有几分奈何,谁愿意出门受罪?乡亲们这次来的路费都是赊的。现在国家让各级政府帮助清理农民工工资,村里的百姓听到消息后情绪立即激动起来,自发要求来集团讨个公道,现在这种局面我们已经无法控制,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夜深了,谈判一直没有进展。当晚,100多名民工们就在集团办公楼的楼道里和衣而睡。14日一整天,民工们依然在集团和公司僵持着,当晚,他们依然在楼道里和衣而睡。部分民工表示,他们对谈判的结果所抱希望不大。15日,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工作组,部分民工代表离开集团总部办公楼,来到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和公司坐下谈判。

  16日上午,吕文虎书记告诉记者,现在公司已经初步决定,可以给民工50万元,“但是,这并不说明我们公司认可郝冬旺他们工程队的说法,只是出于一种人道关怀,毕竟他们曾经是我们的合作伙伴,现在他们的生活也确实困难。”对此,郝冬旺表示不能接受,他说:“按照法院的一审判决,他们应该支付我们工程款连本带利200万元左右,现在只拿出这么一点钱来,而且是以人道主义的名义,我们绝对无法接受,我们不需要这种施舍!”下午,谈判终于有了结果,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公司给付民工65万元“人道主义”款,将于1月26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晚8时,100多名民工终于踏上了返乡的归途。

  17日上午,郝冬旺与公司代表吕文虎和刘湘武一同来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协议:公司扣除2004年11月给付郝冬旺的5万多元和这几天民工在太原的生活费,将于1月26日前一次性付给“庙坪工程队工程款58.29万元”。协议履行完毕后,债权债务归于消亡,庙坪工程队保证不再就此工程结算产生任何纠纷。

  首席记者 赵轶 /文 王权 /图(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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