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管理条例”应及早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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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2:43 新闻晨报 | ||||||||
上海市民养宠物的现象日益普遍,但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有代表为此起草《上海宠物管理暂行条例》建议稿,希望规范宠物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建议称,今后饲养犬类等大型哺乳动物(体重达到及超过10公斤),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发放许可证。经批准饲养的哺乳类动物,各种动物,每户最多各饲养一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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