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雇凶杀人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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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4:41 时代商报 | ||||||||
村主任雇凶杀人案一审宣判 6凶徒分别获刑,村主任被判15年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在村里换届选举村主任时,一位村民因为说了不利于原村主任当选的话,而遭到了村主任的怨恨,村主任雇凶将这位村民杀害。昨日,涉案
2004年4月初,沈阳市于洪区张士村村委会成员进行改组重选,当时40岁的被害人杨志奇对村委会提出:“村里的金碧大厦被村主任张英一个人给垄断了,大厦账目一直不公开,用工全凭关系,安排的都是他家亲属,大厦物业公司用人也有问题,有的人给村主任送礼就能进物业上班。” 杨志奇的话很快就传到了村主任张英的耳朵里,张英很是不高兴。为了报复杨志奇,张英找到了毛金辉。 据毛金辉说:“一天,张英来到我家说‘你总在家呆着也不行啊,把金碧大厦里的活承包给你点吧’。后来张英就说杨志奇乱说话你找人教训教训他。我犹豫了很长时间,但因为他曾是我的老师,我又有求于他,决定帮他教训杨志奇,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打死他。” 随后,毛金辉找到了金雪峰,金又找了其他人。2004年4月27日早晨,杨志奇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当他从楼里出来时,突然遭到铁棒和匕首的袭击,遂倒在血泊中。5月10日,杨志奇死亡。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原村主任张英称自己是被栽赃陷害,他说:“杨志奇的死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背后说过我的坏话,我更没有指使过毛金辉去伤害杨志奇。” 昨日,法庭宣判6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成立,张英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金雪峰判有期徒刑13年;杜军光判有期徒刑13年;曲海峰判无期徒刑;杨帆判有期徒刑15年;毛金辉判有期徒刑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