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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里六位局长出庭应诉嘉兴公安终结“民告官不见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5:00 都市快报

  在过去的一年里,嘉兴的秀城、海宁、嘉善、桐乡等地的6名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因6起行政诉讼案件8次出庭应诉。

  “局长出庭应诉,改变了行政诉讼中‘民告官不见官’的惯常现象,既是公安机关维护权威的需要,又是保障公民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的需要。”嘉兴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王林方如是说。据悉,除了局长出庭应诉外,嘉兴公安还在全省首推了多项举措,如规定未成年
人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暂扣驾照等六类案件可进行听证;对争议较大的交通违章到现场公开举证、质证;跨地域举行听证会等。

  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2004年3月5日,嘉兴秀洲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大厅内座无虚席。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秀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姚钰明,因为一起行政案坐在了被告席上。此案的原告曹某,52岁,外号“胡子”,多次被判刑、劳教、行政处罚。

  2003年6月,曹某又因寻衅滋事被秀城区公安分局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嘉兴市政府劳教委随后对曹某某处以劳教1年6个月。曹不服劳教决定,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秀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姚钰明成了被告。

  据了解,嘉兴市公安局之前已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局长出庭制度。

  此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最后当庭宣判:维持对曹某劳动教养的决定。

  虽然输了官司,曹某却别有一番感触:“能和公安局长面对面坐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令人意想不到。”第一次以局长身份出庭应诉的姚钰明的感受是:“坐在被告席上,让我体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

  据悉,此事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事后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马路上开起听证会

  2004年6月,嘉兴市区三水湾的一条道路上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处罚听证会,没有桌子与牌子,申请人、被申请人、主持人都站在事发现场。

  事情原由是:一申请人因不服交警给予的交通处罚,向嘉兴市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公开举证、质证的过程中,申请人始终认为,交通禁令标志在违章路段没有出现,双方各执一词,主持人当场决定到交通违章的现场举行听证会,最后申请人心服口服地承认:“我确实违章了。”在马路上举行听证会,只是嘉兴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过程公开的一种新方式。

  “以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对当事人来说只是结果公开。”嘉兴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王林方说,2002年,嘉兴市公安局作出了一项决定,把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结果公开转向复议过程全部公开。

  据悉,在去年嘉兴市公安局25起行政复议案中,进入行政诉讼后,无一被法院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家门口的听证会

  2004年4月7月,应杭州余杭人张月泉的要求,嘉兴市公安局在他家所在地余杭区东湖派出所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事情还得从2003年说起,当年11月3日,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发生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警方拟对张月泉处2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张月泉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这是我们去年的一次有益尝试,今年打算全面推广,让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自己确定举行听证会的地点、时间,方便申请人。”王林方说,这也是嘉兴警方第一次进行跨地区听证。

  同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今年嘉兴市公安局还将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引入“代理人”机制,王林方说,不少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心理上对司法机关也存有畏惧心理,“去年25起案件中,有7起案件当事人聘请代理人,效果很好。”

  (本报驻嘉兴记者黄子秋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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