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雇7人以上不免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7:32 大众网-生活日报

  北京消息 今后,下岗失业人员干个体雇用员工数量将成为能否免征营业税的重要条件。记者1月17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雇工超7人不能免征营业税。

  此前,有关部门曾发出通知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针对此项税收优惠,财政部和税总在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雇工8人(含8人)以上,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均要按照新办服务型企业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

  新办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不足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可减征企业所得税。

  (据《北京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