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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数百万 包养7名情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8:01 汉网

  据《人民日报》报道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先后包养7名情妇,2001年10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获减刑)。靠着老实肯干,他从一名中学教师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然而,昔日法院院长,为何沦为“阶下囚”?近日,记者在辽宁省抚顺监狱采访了贾永祥。

  升官无望思想蜕变

  贾永祥说,他的思想加快蜕变,是在1998年当上院长后,本想干一番事业的,但班子成员间矛盾很突出,谁也不服谁。努力了一阵也就灰心了,心想自己也五十多岁了,官当到这份上也差不多了,没有必要为工作的事和自己过不去,不如和别人一样,抓紧享受几年。一有这想法,他行动上就“放开了”,从对吃喝应酬感到头疼,转变为谁请吃都去,继而发展到吃完喝完还要打保龄、洗桑拿、上歌厅,天天深更半夜回家,周六周日都在外面玩。他的一些情妇就是在酒桌上认识、发展的。在歌厅里,他认识了许多三陪小姐,和她们勾搭成奸,其中的几个和他一直来往,直到他被“双规”。

  拒贿不能“心太软”

  贾永祥说,他当沈阳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时,邹某想调到他们局,他给邹某办了。后来邹某送给他两万块钱。他不收,邹某说:“叔啊,就这么点小意思,你要不收我今后怎么再进你门啊?”话说到这份上,他实在抹不开情面,就收了。后来邹某又送给他三四万元。面对贿赂,好多次他内心里都想拒绝的,但他这人心太软,总不想让对方难堪。于是越收越多,再也刹不住车,最终被这抹不开的“情面”害了。现在他明白了,在他们眼中,他就是一种商品,往他身上投资,能获得丰厚的回报和巨额的利润。

  错误的受贿逻辑

  贾永祥告诉记者:当时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数达到400多万元,心理负担挺重,但是骑虎难下了。于是就搞自我心理安慰:第一,他虽然收了人家的钱,也给人帮了忙,但性质不是违法办事;第二,钱都是别人硬给的,他没有索贿;第三,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风气不大好,他小打小闹收一点不算啥。另外也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在机关口碑不错,没有人会坏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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