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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走过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2 法制日报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教育整顿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司法部要求把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在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719名律师和213家律师所违法违纪受到惩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走过场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记者王宇秦平)司法部今天在北京宣布,在为期近一年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加大教育、查处力度,全国共有7
19名律师和21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受到不同形式的惩处,从而有效净化了律师队伍,提高了律师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据统计,在受到行政处罚的261名律师中,吊销执业证47人,停止执业109人,没收违法所得23人,受到警告处罚82人。在受到行政处罚的72家律师事务所中,吊销执业许可证14家,停业整顿21家,没收违法所得13家,受到警告处罚24家。在受到行业协会处分的458名律师中,取消会员资格47人,公开谴责73人,通报批评210人,受到训诫128人。在受到行业处分的141家律师事务所,取消团体会员资格14家,公开谴责20家,通报批评82家,受到训诫25家。

  这次受到查处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律师与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特别是行贿法官的行为;二是律师私自收案收费和乱收费;三是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尽职责,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四是搞不正当竞争,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作虚假广告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执业秩序等。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说,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把查处工作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准来抓,坚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力求准确,区别对待,注重效果”,认真落实查处工作责任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对社会反映强烈、查处工作困难的重点案件,主要领导直接督办,排除干扰,确保案件查处质量。一些地方建立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定期通报、典型案件集中曝光制度,强化查处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

  据了解,2004年3月以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的目标,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即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采取措施着力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的个人执业行为,集中查处违法违纪律师和“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努力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教育整顿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司法部要求把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在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司法部副部长吴爱英主持今天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结会议。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

  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多种方式提升素质

  ———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单位经验集萃

  编者按

  1月18日,司法部在京召开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结暨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从去年3月份开始的声势浩大的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至此已告一段落。各地的律师教育整顿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先后有719名律师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213家律师事务所受到了查处,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有利地维护和提升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形象。

  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中,各地司法厅局积极响应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精神和上级机关的号召,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况,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工作。在这次总结大会上,评选出了8家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单位,在此,我们对这8家司法厅(局)的先进经验进行重点的介绍,以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交流和学习。

  北京:致力优化执业环境

  针对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北京市司法局、市律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先后与市检察院反贪局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解决了外省市律师进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审核手续的问题;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和出具户籍证明材料的程序规则》。目前,我们正在就进一步落实我市公检法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与有关方协调,以加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市司法局先后与近10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范围涉及税费、人事、劳动保障、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此外,北京市委还拟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首都律师工作,提出意见。

  为规范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北京市司法局积极与市高级法院沟通,一方面落实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向法官行贿的律师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着力于建立律师与法官的正常沟通渠道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立案难、阅卷难等问题。目前,市高级法院已下发文件,取消对律师进入审判场所的安检,并要求各法院设置阅卷场所、更衣室等,为律师参加诉讼提供便利条件。在执行案件中,还实行了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调查令的制度,以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上海:严查案件深挖问题

  为了找准当前上海市律师业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上海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督查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带队对各区县和有关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督查,各区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律师协会的领导也分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督促与指导。

  为了查找并解决律师在与法官交往中存在的问题,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建立了例会制度,把后门关死,将前门敞开,不仅搭建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沟通平台,也更深入地了解了律师与法官交往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上海市司法局还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司法部下发的有关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并汇编该市律师历年发生的违规违纪的案例,引以为戒,要求每一个律师、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检查结果。对于查找问题不深刻的律师事务所他们要求重新对照检查,个别想走过场的律师事务所的报告被几次责令退回。通过多种渠道查摆问题,他们归纳了该市律师执业中的乱收费、办案不尽职等十个方面问题,以及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八个方面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方面要求他们加强自我整改,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各种形式,帮助问题较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查找原因,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司法部确定的三个重点环节和三类重点对象,集中对律师执业行为失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在教育整顿中,上海市司法局共作出了9件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1件、停止执业6件,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件、没收违法所得1件;律师协会共对11件案件作出了处分决定,两名律师被分别予以公开谴责和训诫、4名律师被通报批评,3家事务所被分别予以训诫等纪律处分,两家律师事务所被予以通报批评。

  2004年6月,为提高律师公信力,上海市司法局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上海法律服务信用信息系统网站,将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信用信息公之于众,还通过这个系统,将违法违纪律师的“黑名单”进行了曝光,并在此系统上接受投诉。

  贵州:关注小规模律所整顿

  贵州省把规模小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难点,加以特别关注。因为,规模小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整顿工作最容易被忽略,该省目前180家律师事务所中,3人以下的所就有93家,其中两人所有27家,1人所(主要是国办所)47家,大多分布在贫困山区。最初这些律师都参加了教育整顿动员大会,而以后他们是否按要求按进度进行学习?一两个人能不能学起来?他们怎样搞互相评查?他们对教育整顿活动有些什么看法?他们能不能自觉地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提高?他们的教育整顿活动还要不要分段进行?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和厅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在听取各地第一阶段工作汇报后,认真分析了上述情况,一致认为要把规模小和律师相对分散的律师所的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难点加以特别关注,并研究出一个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各地采取划片集中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每一阶段集中一次,这样就使该省相对分散的律师参与教育整顿活动不漏掉一个,也不留死角。

  黔南州司法局根据省厅的这一思路,结合本州的实际,把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一并纳入教育整顿,解决了律师少、难以组织学习的问题。各地司法局也采取相应措施,要求每个律师都按要求交阶段性学习体会和自我教育小结,确保教育整顿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推进。

  江苏:狠抓律所党建工作

  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按照打牢基础、完善机制、发挥作用、注重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律师党建工作,以促进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为律师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目前,该省各市都建立了律师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凡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律师党员不足3人的所建立了联合党支部,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则全部派驻了政治指导员或联络员,形成了完整的党建工作网络。截至目前,该省已有律师事务所独立或联合党支部293个;共有律师党员1460人,占律师总数的21%,其中专职律师党员1312人;全省设有政治指导员91人。教育整顿期间新发展律师党员37人,新成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5个。

  前不久,江苏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建立省律协党组,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行业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律师行业中得到贯彻实施;保证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重大工作部署在律师行业中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和发挥党组织在律师行业中的政治保证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各地要求广大党员在教育整顿各个阶段做好示范,并与非党员律师结对帮扶,帮助其他律师提高认识、排查问题、分析原因,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官、当事人和同行的关系,推动了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川: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结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四川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认真贯彻《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社会困难群体奉献拳拳爱心,较好地展示了律师风采,提升了律师形象。

  2004年全省共开展法制宣传咨询800多场次,出动律师和律管干部13000多人次,11万多群众接受了宣传咨询服务。在消费者权益日、“5·1”劳动节,全国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各地组织律师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尤其是全省统一开展的“法律服务进高墙”和成都地区律师开展的“律师维权岗·保驾黄金周”及消费维权、助残维权系列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部分市局还主动与媒体合作,开办了形势多样的法制宣传节目。

  去年四川省律师共向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900余件较往年呈上升趋势。一批由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如16名川籍民工山西矿难索赔案、50名民工追讨工资案、为农民工追偿16万元拖久工资案、川籍民工汪建华工伤索赔案和达州14名女学生遭遇“校园色魔”侵害维权案等重大法律援助案件,不仅在省内而且在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广东:重抓行政职能转变

  广东省在抓好本次教育整顿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转变管理观念、转变管理职能、转变管理体制作为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树立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观念。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行业的法定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政策、监管市场、改善环境,实行宏观管理,应该从直接管理律师事务所、插手其内部事务甚至索取经济利益中解脱出来。只有这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才能真正实现内部的自律管理,认真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广东省司法厅在教育整顿期间把所有直管的80家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地移交广州市属地管理,实现了同一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的平等、统一。另一方面,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明确权利及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委托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行使除执业核准与撤销、机构登记与注销之外的依法由省厅行使的其他律师管理权。

  二是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为了防止管理失范而导致律师队伍再次产生各种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和律师队伍的执业行为,广东省司法厅在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中组织专门人员依据律师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以及部颁规章,重新制定了执业准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律师与法官交往关系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为顺利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规范管理机关及管理对象的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广东省司法厅把切实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作为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积极协调物价、税务部门,出台了较为合理的《律师收费标准》,争取到了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在总结珠海市通过地方立法,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基础上,力争在近期内将已完成初稿的《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纳入省级地方立法规划,切实从法律层面上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江西:社会行政监督并举

  江西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从三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建立长期的“律师评查和行风评议制”,二是建立“教育整顿与年检注册结合制”,三是建立完善“律师执业个人档案”。

  “律师评查和行风评议制”,就是对个别社会声誉不好,经常有不良反映的律师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教育整顿与年检注册结合制”,就是将教育整顿的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融入年检注册的工作要求中,凡是教育整顿不认真,不按要求一步一步落实的,限期补课改进,不达标准的暂不予年检注册;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整改验收不过关,7家律师事务所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律师执业个人档案”,就是记录律师的不良执业行为,对经常受到投诉或被查处的律师除给予处罚外,执业档案将记录在案,同时,对有突出贡献或受到嘉奖的,也记入档案,以资鼓励。

  为强化社会监督,他们在依法诚信执业上加压力,共发放了4300多份《江西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评价表》,对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各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收到书面回函3600余份,满意的占80.5%,基本满意的占13.94%,不满意的占5.56%。全省267家律师事务所,都聘请了3名以上社会知名人士为监督员,由社会监督员对客观存在但律师尚未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评议。去年5月21日,省司法厅分管副厅长带领律师管理处等处室负责人,前往省广播电台,通过行风评议节目,向听众宣讲了本次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有关情况,接听了听众对律师行风的评议评价,对3起听众投诉的个别律师违法违规办案问题进行了督办查处。还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和曝光台,及时报道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情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浙江:律管干部纳入范畴

  浙江省针对律管干部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教育整顿动员会上就明确提出教育整顿不仅包括律师,也应包括律管干部,率先在全国提出将律管干部纳入教育整顿之中,抓好律师行业管理者的素质。在自查自纠阶段伊始,浙江省下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律师管理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针对律管干部提出了工作是否热情高效、措施是否得当有力、服务是否尽职尽责、管理是否依法规范四大类共计18个问题,要求各级律管干部对照检查。在律管干部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收到基层律师对律师管理工作和管理干部的投诉意见,有关领导不遮不掩,有针对性地专门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管理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对照检查、剖析整改。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律管部门和每名律管干部均进行了对照检查,写出了自查整改报告,并结合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同时在浙江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为讲求实施,除做好司法部要求的“规定动作”外,还创造性地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例如,为了掌握了解全省法律服务的大背景,提升执业律师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省厅、省律协邀请了省政法委、省信访局的领导和省委党校的专家举行讲座,给各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和省律师协会全体常务理事讲解全省的信访形势、“平安浙江”建设情况和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收到良好效果。最近,他们还将组织有近千名律师参加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全省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压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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