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全国第三期培训班开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5 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8日讯 (记者黄晓华)全国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第三期)今天上午在海口市开班。

  据介绍,《宗教事务条例》在2004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发布,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是当前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次培训班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宗教局联合举办,为期3天。来自海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东7个省的地市级以上统战、宗教、法制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共330多人参加培训。

  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国家宗教局副局长杨同祥、王作安、齐晓飞,及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开幕大会并将作辅导报告。副省长符桂花出席开幕大会并讲话。

  作者:黄晓华

  (来源:海南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