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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人可当海南个体户了这一措施目前在全国领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25 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8日讯(记者杨春虹通讯员符凤莲)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工商工作会议获悉,港澳居民现在不需要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就可以在我省申办个体工商户。这一措施目前在全国领先。

  据了解,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
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经营场所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据悉,工商登记机关将在登记场所设立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

  作者:杨春虹 符凤莲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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