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建议稿:侵害他人信息负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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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9:5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安装摄像头之前必须报给有关部门审批;用人单位丢失求职者的简历违法。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出台,此建议稿已经上报国务院信息办,即将进入正式立法程序。该课题组组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此法正式出台“不会太久”。据了解,建议稿中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按照该法,如果侵害他人个人信息,将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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