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子县原政法委书记徐承会因受贿罪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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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4: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近日,江西省瑞昌市法院对星子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承会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承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徐承会,男,50岁,原任星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星子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瑞昌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承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一审宣判以后,徐表示服判不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沈双武、张子弘)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