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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景区:抢建别墅成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5:14 新民晚报

  拥有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身份的庐山风景区的莲花洞森林公园内的莲花洞风景区,现在村民砍一根竹子都是犯罪,而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庐山景区:抢建别墅成风

  中心景区豪宅成片

  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一些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的别墅,集中形成了别墅群。各种风格不同的别墅,就建在两山之间的中心地带,周围便是原始森林。这些别墅大多是损毁森林、植被后建成的。

  据调查,违法兴建的别墅群地处庐山自然保护区内,在莲花洞森林公园中腹,属莲花洞风景区。目前,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的别墅共有60栋左右。

  “以前我们还可以去上山打柴,现在村民到那里砍一根竹子都是违法犯罪。”一位住在村头的村民说:“这里既是风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这些人却可以毁林占地建别墅,无非他们多是领导干部。他们的身份,从每天来来去去的小车上的牌照也可以看出来。”

  干部在先富人跟风

  记者了解到,这些别墅都是莲花洞林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卖地给他人兴建的。据林场负责人介绍,早在1992年起,林场及其下辖的浔庐村就开始向外卖地,到2000年左右,卖地达到高潮。据初步估算,仅从1997年至2003年止,莲花洞林场和浔庐村共转让土地79宗126亩用于建房,现有20宗25亩建成,40宗62亩在建,还有19宗39亩待建。

  记者在林场财务部看到一份买地建别墅交纳土地款的人员名单,上面只有26户。记者随后查看了部分卖地合同,发现其中一些合同上加盖有庐山土地局、九江航运部门及公安部门等单位公章。这些合同除了一个名字或公章,连土地面积、建房地点都没有写明。财务处的一名会计告诉记者,这些签合同的人并不是别墅真正的主人,而是他们的亲属或代理人。经手卖地的原莲花洞林场场长潘明银说,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市里领导打招呼来买地的,有些是机关干部。

  “具体到每一栋房子实际是谁建的,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潘明银说。“因为当初合同签得很简单。签合同的时候也不好问。交了钱我就不管了。”

  据了解,在抢建别墅的人群中,除了党员干部,也有一些“很有经济实力”的人。

  长达3年竟无人管

  “私人在庐山风景区建别墅从法规上就已经被禁止,没有审批的可能,属违法行为。”江西省建设厅规划处负责人说。

  莲花洞森林公园大多是国家生态公益林,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砍伐。

  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莲花保护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很早以来,他们就向上级部门报告了这里非法建别墅的情况,但是没有人要求他们去处理。因此,即使他们每天巡山时看到有人在砍伐国家生态公益林,也只能视而不见。而作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守护者的莲花洞林场,由于是自己卖出的地,因此,也只能视若无睹。

  据了解,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此事已引起了九江市有关部门的关注,当地已于近日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但部分群众担心,这些别墅名义上的主人并不是领导干部本人,调查只会“查而不处”、不了了之。

  新华社(曾曦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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