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大厦涉嫌骗款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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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1:43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郑奎瑜声称购买并改建大厦,可以转手倒卖再赚取差价,却在拿到项目资金后将款项全部用于自己公司的经营。昨天,涉嫌合同诈骗300万元的郑奎瑜在市二中院受审。
今年50岁的郑奎瑜是联工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联工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宣称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署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9月至12月间,郑奎瑜向北京隆基伟业房地产公司谎称,有一个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提供了巨额资金,要委托他收购“荷花大厦”,并改建成“阿拉伯大酒店”。随后,郑奎瑜以大厦改建后将转手卖给外方以赚取差价为诱饵,与隆基伟业签订了“合作收购协议”,骗取隆基伟业3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个人名下公司的欠款和经营开支。 郑奎瑜当庭否认指控,称这只是合同纠纷,并不构成合同诈骗。昨天,此案并未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