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要有“共同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8:47 东南早报 | ||||||||
热点话题 两会期间,省九三学社提交了一份关于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共同沟”的提案——— 省九三学社提案:关于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共同沟”的建议城市地下管线能否统一入驻“共同沟”
早报记者康云赖劲松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自来水、雨水、通讯、天然气等市政管线归属各家,报批和施工各自为政,且管线重复建设,频繁拉链式开挖,影响市民生活。 各自为政不好管 目前我省的现状是地下管线归属各家,报批和施工各自为政,无法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作整体和长远计划,管线被压埋和挖断的情况经常发生。这样不仅影响着市民生活、道路质量和城市形象,而且随时间推移,地下空间资源的整合成本会越来越大,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共同沟”好处多多 早在前几年,上海、广州、济南、沈阳、大同等城市就进行了“共同沟”实施工作。目前,杭州、嘉兴等城市也正在建设或把建设“共同沟”列入城市规划。在台湾省,也建成了较发达的“共同沟”网络。 “共同沟”的建设,不仅可消除视觉污染,减少架空管线与绿化的矛盾,而且为民营企业资金进入提供了条件。同时,“共同沟”对缓解建设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高和交通拥挤的矛盾有一定的作用。 为此,省九三学社建议:各个城市应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形成“共同沟”投资、融资、运营和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融资方面,引导社会基金、企业和个人资本介入,或帮助企业发行债券。 考虑到闽南地区民间资本的数量,应该给民间资本在税收、信贷、贴息、用地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帮助投资方获得经济效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共同沟”项目。 此外,还要进行行为立法,在城区新建道路时要由政府统筹,建设“共同沟”。关于“共同沟”产权问题,省九三学社建议,运营企业对“共同沟”享有一定年限管理权、收益权,到期后政府可继续委托,也可收回公开招标或拍卖经营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