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坐地收钱司机不堪重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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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36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鹏)出租车司机早上一觉醒来,什么活儿都没干,就已经欠了公司130元钱;车辆故障、天气恶劣等不能出车的时候,司机照样得每天向公司上交130元的“份钱”。这样的规定使大多数司机不堪重负,透支体力开车不仅对司机的健康有害,对乘客的安全同样是个隐患。昨天,部分人大代表在提交的议案中,指出了目前出租车行业中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现象。
人大代表提出,目前出租车司机和公司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严重违法《合同法》中公平、合理的原则;司机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没有公休日,也没有节假日,《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司机那儿得不到体现。这样的合同完全是一种“霸王合同”,公司和司机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代表还指出,我市出租车采取的管理体制是公司取得经营牌照,再租赁给司机驾驶。现有的出租车牌照,除小部分为竞拍所得外,大部分为行政审批、无偿使用,同时还有一部分牌照属超期使用,这导致了不同的出租车公司没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此外,代表还指出目前出租车行业存在车型混乱、档次过低,出租车司机换车辆时手续过于繁琐等问题。代表说,司机现在要想更换车辆,需到六七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种手续办理完毕至少得六七天时间,而在这六七天的时间里,司机虽然没有出车,却仍然要交给公司八九百元。 针对此种问题,代表提出: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出租车公司经营管理成本和政府管理成本,制定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用标准,从而减轻司机负担;对所有牌照全部竞拍,使国有和非国有的出租车公司处于公平的竞争地位;简化出租车办理相关手续的环节,集合出租车管理处、公安局车管所、工商局车管所、车辆报废审批、机动车拍卖公司、旧机动车评估事务所等6个部门,建立一站式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