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04年共认定工伤823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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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41 首都之窗 | ||||||||
2004年全市共认定工伤8235人,其中因工死亡364人,职业病582人。对认定为工伤的人员,按认定范围分类依次为:工伤事故造成伤亡6013人,占73.02%;上下班机动车事故伤害造成伤亡781人,占9.48%;患职业病582人,占7.07%;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造成伤亡546人占6.63%;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造成伤亡148人,占1.80%;因突发疾病死亡126人占1.53%。
据了解,2004年工伤认定人数与2003年增长56.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加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条例》实施前发生的工伤,已受理而未完成工伤认定手续的,延续到新的一年进行认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政策调整后,一些轻伤人员要求工伤认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列入了工伤认定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