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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首起因为水污染引发的赔偿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41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阿 仁) 1月18日上午,黄河流域首起因为水污染引发的赔偿案件在包头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为包头市供水总公司,被告为巴彦淖尔市的塞外华章纸业、美利北晨纸浆、临海化工3家企业和内蒙古河套灌区 总排干沟管理局。原告向被告索赔因黄河水污染造成的产值损失和增加的成本及费用开支共计325.45万元人民币,并要 求被告负连带责任,承担本
案的诉讼费。去年6月29日,包头市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水源污染事件。为此,包头市 供水总公司被迫关闭取水口停产5天,使包头这座拥有150多万城区人口的城市面临水荒,给包头市供水总公司造成巨大损 失。经调查了解,这次污染是地处黄河包头段上游的巴彦淖尔市的塞外华章纸业、美利北晨纸浆、临海化工3家企业排放的工 业废水中所含挥发酚、高锰酸盐和化学须氧量严重超标以及河套灌区总排干退水所致。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原告的行为与黄河包头段的污染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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