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消费者开发票一饭店被罚5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9:56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白桄)17日中午,吉林市华泰食品商城内咕嘟涮涮吧因拿不出发票,与两位等了近一个小时的顾客发生纠纷。昨日,吉林市地税局发票举报中心对“涮涮吧”处以500元罚款,但涮涮吧认为以后还可以补给顾客发票,故要进行复议。 顾客:饭后商家不给开发票
17日13时20分许,记者赶到这家涮涮吧时,两位顾客仍坐在用餐的吧台上等待结果,旁边一位女负责人不停地解释拿不出发票的原因。 一位李姓顾客称,他们当日11时40分许来这家饭店吃饭,正好消费50元,他们交完钱后要求开发票,可服务人员一会说发票没领回来,一会说管理发票的人出差了。李先生认为不能马上开出发票也行,但必须写个字据,等啥时有空再来取,但这个要求也被拒绝了。 商家:发票没有领 吉林市华泰食品商场总经理李晓群解释说,他们与这里的摊位属于租赁关系,实行统一管理,各摊位所需的发票都由他们提供,这家涮涮吧是去年8月1日开业的,每月正常交纳3000多元的税费,但从来没领过发票。因为这里都是小吃,消费额比较低,一般很少有人要发票,如果真有要发票的顾客,他们只能到税务部门领取,然后再给消费者。 管理部门已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吉林市地税局发票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来到现场。该中心的曾科长介绍,每个公民在消费后都应当索要发票,如果商家拒绝,他们经核实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昨日,吉林市地税局发票举报中心对涮涮吧处以500元罚款,但涮涮吧认为自己以后还可以补给顾客发票,故要进行复议。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