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委副书记刘涛被撤职 主要违纪事实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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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10:3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转引深圳商报报道,昨天,深圳市政协召开三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会议通过了撤销刘涛的市政协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会上,受广东省纪委委托,深圳市纪委负责同志宣读了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给予刘涛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建议按政协章程撤销刘涛同志深圳市政协副主席职务”的文件。
据悉,刘涛的主要违纪事实是:在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4家国有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子获取建设工程,从中牟利;对深圳市委组织部“经理人才大厦”工程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还有违反规定收受他人礼金的错误。(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