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小儿郎 被打成精神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10:41 汉网 | ||||||||
一名年仅12岁的小学生在考试时因疏忽大意漏做了一道试题,老师竟然指使全班同学对其进行殴打,以使其吸取“教训”,致使该学生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病。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校方赔偿该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6791.14元。 12岁的马某就读于泸州市纳溪区某镇小学六年级。2003年6月4日,他所在的班级进行语文测验,马某未完成考题交了试卷。第二天,班主任谭老师在评讲试卷时非常生气,说这
下课后,几名同学打了他的肩膀,下午2时许,有两名同学踢了他,他伏在课桌上哭,几名同学雨点般的拳头落在他头上……当日下午放学后,马某回家出现了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次日,谭老师带马某到镇卫生院,初步诊断为脑震荡,几日后,又到区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原本活泼、机灵的马某出现了健忘、反应迟钝等症状。后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马某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病。 去年1月18日,其父母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谭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由于其行为发生在教学活动中,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学校可向行为人追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