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招”力保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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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些处罚措施与“广东工资支付条例”冲突将会被取消;建储备金防包工头“人间蒸发” 本报讯记者蒋铮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为了保证农民工及时获得足额工资回家过年,广州市最近对欠薪“重灾区”的开发商项目和市政项目,接连发出要求,并着手建立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储备金”制度。但根据1月17日-19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一旦拖欠储备金中可直接支薪 据悉,今年内,广州建设行业将建立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工资拖欠,立即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从储备金中直接支付工资给农民工,然后再从工程款中抵扣。广州市建设集团下属有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已经着手为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目前已经达到300多万元,其中有170多万元已经支付给农民工。记者了解到,这些储备金大多数来自建设子单位的保证金或抵押金,一般占总工程款的一成左右,这种方式对预防“包工头”代领工资后“人间蒸发”起到不小约束。 缓办年审降低资质将难以执行 针对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及时“清欠”的行为,广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最近发出“最后通牒”,拟对第一批企业作出处理。贷款银行卡住“财源”,将企业欠款劣迹告知该企业的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或不提供授信;房管部门盯牢“预售”,对其预售监控账户实施监控,对预售款严格把关;列进多部门“黑名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联手,给开发商登记信用劣迹,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但记者了解到,根据新通过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因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合,对欠薪单位暂缓办理营业执照年审、降低资质等级或禁止新项目投标等规定,将不予执行。目前广州市建委对欠薪开发商作出的一些处罚,如暂缓开发资质年检、降低或取消开发资质、禁止开发新项目和新项目的施工许可等,在条例实施后恐没有法律依据。 专项资金确保市政工程不欠薪 据了解,针对另一个欠薪“重灾区”市政工程,广州市建委提出,首先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已结算工程用款,同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领到款项后,立刻结清工人工资,确保市政工程不拖欠农民工一分钱。业主不能拨了款就当“甩手掌柜”。为避免层层分包下“包工头”混水摸鱼不付工资的情况,自今年1月起,施工总包企业必须每月上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对于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又不支付的,农民工可向建设单位(业主)投诉并请求支付,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