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4年共有十名公安民警英勇殉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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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21: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月20日电 (奚彬、沈宫轩)20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在江苏省公安厅“公安英烈、牺牲民警家属和公安英模代表座谈会”上,将20万元特别补助金和证书颁发给革命烈士、“平安卫士”杨松林的女儿杨红。 2003年11月3日晚,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五中队原副指导员杨松林在执勤巡逻时,追查一辆可疑面包车,遭5名歹徒疯狂砍杀。杨松林与他们展开英勇搏斗,终因寡
最近,中央财政设立专款,用于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的生活补助,江苏省共有237名牺牲民警家属获特别补助金或特别慰问金,其中2003年后牺牲的民警家属获得每户10万元的特别补助金,革命烈士家属获得每户20万元的特别补助金。 2003年8月起,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公安民警在“平安江苏”创建活动中担负着“主力军”的作用。16个月间,江苏全省已有17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在2004年牺牲的有10名。他们或与犯罪分子作殊死搏斗,或抢救落水群众,或在执勤途中遭不法侵害,或连续工作几十小时,最终突发疾病而猝倒在工作岗位上。他们中,年长的53岁,年轻的仅25岁,平均年龄不到39岁。此外,16个月间,江苏全省还有432名民警因公负伤,其中2004年282名。 江苏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因公牺牲的民警家属和因公负伤的民警,尽最大可能给他们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江苏省公安厅在全面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还在全省公安民警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多方筹集资金,大幅度提高因公死伤民警抚恤补助标准,使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可以领到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抚恤补助金,因公负伤民警可以领到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康复补助金,大病特困民警也可以领到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解困补助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