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提倡县市统一村民选举投票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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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1:27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提倡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正式选举投票日;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逐步规范选票式样。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指出,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通知还表示,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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