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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保释金要了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2:02 现代快报

  据《新文化报》报道“1996年,我丈夫在拘留期间因患病需要就医,我交了4.5万元保释金把他保释出来。没想到,两个月后丈夫就死了,但8年来,这笔保释金只还给我8000元。”公主岭市的黄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保释金要了8年

  19日,记者在公主岭市见到了黄女士。

  黄女士告诉记者,1996年5月,她丈夫因打架斗殴被送进拘留所,当年7月,丈夫患上肝病需要就医。交上保释金,丈夫被保释出来,但当年9月,丈夫就去世了。之后,黄女士开始找公安机关要保释金。直到2004年1月,她只要到8000元。说着,黄女士拿出一张4.5万元保释金收据,上面写着“(20)04年1月9日,收到公主岭市公安局刑警队退还8000元整”的字样,并盖着“公主岭市公安局市区分局刑事警察队”的公章。

  黄女士说,8年间,她多次讨要这笔保释金,光坐车就花了5000多元。为此,她也咨询过律师,得到的回答都是这笔钱应该给。可每次她到公安机关要钱时,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钱”。副局长:卖了楼就还钱

  10时许,记者陪黄女士来到公主岭市公安局。在办公楼里,记者没有找到负责人,随后拨通了该局孙副局长的电话。记者询问这笔保释金何时能全部付清时,对方只说了一句“现在没钱,等公安局的大楼卖了,有钱了就给她”。说完,“啪”的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联系上公安局的何局长,何局长说,他是2000年到任的,以前发生的事说不清楚。因为公安局现在资金紧张,所以这笔保释金要“分期付款”。至于卖公安局大楼一事,他说那是公安局下属一个分局的办公楼,现在正在联系出卖。但何局长表示,他们一定会尽快将保释金全部付清。律师:没钱不是理由

  长春市实达律师事务所的柴主任说,保释金应该是专款专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释人如果在保释出来后,没有逃脱、违法等行为,应该将保释金还给当事人。而黄女士的丈夫已经死亡,无需再保证什么,这笔保释金就应该还给黄女士。至于公安局说没钱,那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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