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统一体检标准昨出台取消了身高、体重等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同样可以任公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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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2:35 新晚报 |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王黎张宗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19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标准取消了对报考人员身高、体重等方面的限制,对残疾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特别明确了: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 记者从人事部、卫生部昨日在京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出台的试用标准共21条,涵盖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方面体检的具体规定。据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的通用标准适用于一般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体检工作,是一个最低标准,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参照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必须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另行规定或批准。 据人事部介绍,为制定好标准,有关部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召开10余次论证会,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用人单位的意见。 人事部、卫生部表示,将根据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务员管理的需要,适时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2005年,两部还将组织编写体检标准操作守则,对体检医生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对各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指导、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