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严禁作假 用人单位可要求复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3:56 山西新闻网 | ||||||||
据新华社电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于违反体检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处分。对有疑问的体检结果,考生和用人单位均可要求复检。 这是人事部和卫生部日前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要求的。
通知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的主检医生需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查要求。(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