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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器官捐给残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5:06 时代商报

  我要把器官捐给残疾人盘锦一绝症女为身后事做好惊人安排

  一个患有晚期宫颈癌的41岁妇女迟春香,当死亡一步步接近的时候,她做出一项重大决定———把器官捐献给残疾人,让这些人从此不再残疾。

  昨日,记者驱车来到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桥南社区。当记者就此事问那里的居民时,
很多人都知道迟春香捐献器官的事情,她的义举在当地轰动很大。

  迟春香曾是吉林省辉南县沙春岗煤矿的一名工人,2003年底她发现身体不适,随后在长春一家医院被确诊为宫颈癌,这给她带来沉重打击。

  2004年,她和丈夫、女儿投奔盘锦的亲戚,一家人在大洼县大洼镇桥南社区租了一个平房。为了治病,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她的丈夫在大洼一家修理部打工,女儿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家中收入极为有限。

  2004年1月17日,迟春香进行了手术。但她没有想到,刚做完手术不久,她的病情又复发了,经盘山肿瘤医院进行复查,确诊为宫颈癌晚期,医生说目前只能靠化疗来维持生命。听到这些,迟春香彻底绝望了。为了不给家里带来负担,她放弃了治疗。

  2004年10月的一天,迟春香在家里看电视时,突然看到一条新闻:一位和自己患同样病情的患者要捐献遗体。那则新闻在她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让她一夜没睡。就这样,在生与死交接的时刻她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捐献遗体。

  第二天早晨,她把要捐献器官的想法告诉了家里人,但谁都不同意。后来经过她的耐心劝导,家里人终于同意了。

  “我的时间不多了,也没给社会做过多大的贡献,为了让残疾人得到健康,把我的器官捐献给他们,这也算做了一次好事。”迟春香微笑着对记者说。

  据盘锦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刘海英介绍,迟春香的义举令人敬佩,她是好样的。为了完成她捐献遗体的愿望,目前红十字会已经与中国医科大学取得了联系,一旦迟春香去世,中国医科大学将接收迟春香的遗体。

  时代商报驻盘锦记者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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