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30万给你搞个公安副局长当当乐清女文盲狂骗8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5:55 都市快报 | ||||||||
掏30万元给她,她就能让一个高中毕业生当公安局副局长———近日,乐清市一女子连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据介绍,连某是个文盲,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间,她化名“许海萍”,打着人事局工作人员的幌子,在当地疯狂诈骗近80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称,1997年,“许海萍”在乐清市区到虹桥镇的公共汽车上认识了谢某。在与谢某交往中,她称自己在乐清市人事局工作,随后与谢某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取得了
2000年6月间,“许海萍”以帮谢某购买地基为由,骗取谢某5万元;后又以帮谢某女儿与亲戚安排工作为由,骗走谢某9万元。 通过谢某介绍,“许海萍”认识了谢某的朋友徐某。“许海萍”以替徐某儿子安排到乐清市公安局工作为由,骗取徐某的信任。 2001年4月,“许海萍”说要替徐某儿子安排到乐清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就此骗走徐某30万元。在这期间,“许海萍”还以给只有高中文凭的徐某儿子办理警校毕业证书、户口等手续,以及给乐清市公安局局长过生日、安排徐某女儿到乐清市公安局担任秘书等借口,骗取徐某30余万元。 直到去年,徐某发现“许海萍”承诺给他办的事情一件也没办成,开始怀疑“许海萍”在欺骗他。去年5月份,他专程赶到乐清市人事局进行调查,发现该局根本没有这个叫“许海萍”的人,遂向警方报案。 经查,连某今年30多岁,是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农村妇女。乐清市检察院认为,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构成诈骗罪。乐清法院将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通讯员陈金尧都市快报驻温州记者李向阳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