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 国家大剧院惹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及国家大剧院建设的工程款案件。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天津分公司要求国家大剧院建设工程的承建方,给付拖欠的工程款263334.22元,并支付违约金59347.82元。 原告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天津分公司诉称:其与被告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完成了施工任务,被告也如期组织人员进行了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