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35万副厅长入狱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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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甘肃省原外贸厅副厅长周建新受贿、挪用公款案,1月19日,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周建新以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35万元及电饭锅一只、音响一套,其中同案被告人魏兴运向周建新行贿15万元和电饭锅一只、音响一套。同时,周建新伙同他人挪用公款,造成巨大损失,法庭最后判处周建新有期徒刑20年、魏兴运有期徒刑13年。
一审法庭在判决书中认定周建新从1993年春节前到2002年8月20日,一共受贿13笔。这些贿款分别来自5个行贿 者。2002年10月29日,也就是周建新最后一次索要贿赂的两个月后,周建新即被 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据查,周建新还伙同魏兴运等挪用公款59517060元,尚有13371666元未归还,造成国家损失21577315元。 经过将近10个月的审理,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