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经费收缴力度 我市工会经费将由市地税部门代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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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7:10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21日讯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加大工会经费依法收缴的力度,确保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从今年起,我市工会经费将由市地税部门代收。 代收经费的范围包括:建立工会组织的市属及各县(市)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具备建会条件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为计算基数,地税机关按上述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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