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刘涛违纪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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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8:27 天津日报 | ||||||||
李南玲 据新华社深圳1月20日电(记者李南玲)在19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三届23次常委会议上,曾经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的刘涛被撤销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其党内职务也已被撤销。
通报指出,刘涛同志的主要违纪事实是:在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四家国有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子获取建设工程,从中牟利;对深圳市委组织部“经理人才大厦”工程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还有违反规定收受他人礼金的错误。 在这四家国企中,振业集团原总经理杜海成已因受贿180余万元被判刑8年,其中100万元港币贿款就来自刘涛的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