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刘涛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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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8:42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深圳1月20日电】(记者 李南玲)在19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三届23次常委会议上,曾经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的刘涛被撤销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其党内职务也已被撤销。 通报指出,刘涛同志的主要违纪事实是:在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四家国有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子获取
在这四家国企中,振业集团原总经理杜海成已因受贿180余万元被判刑8年,其中100万元港币贿款就来自刘涛的儿子。 刘涛的儿子刘某为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但通过刘涛的关照,并经杜海成的帮忙,2000年上半年,该公司与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一楼盘。在杜海成的关照下,刘某不仅取得了该项目,还违反合同自选施工队伍并少交一半保证金,在该项目上轻易获取了2000多万元的利润。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