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首起污染赔偿案开审 索赔32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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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9:22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0日电 发生在去年黄河包头段的“6·29”水体污染事件,给包头市城市供水带来严重损失。18日,包头市供水总公司将与污染事件有关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四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320多万元,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因黄河流域污染而引发的赔偿案。 被告席上的四家单位是: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
2004年6月26日,乌拉特前旗境内的黄河干流三湖河发生水体污染,6月29日黄河包头段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到7月1日污染方告结束。黄河是包头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占城区供水的将近百分之九十。这次事故造成鱼类死亡3000公斤;包头市三个自来水取水点的水不能饮用达58个小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次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乌拉特前旗塞外星华章、美利北辰两家造纸公司及林海化工公司将工业废污水排放过程中,总排干出口段内积存的100万立方米工业废水及部分生活污水随补水进入黄河。 作者:白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