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岂能将劳动监察免检当奖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9: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张培元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启动了“保障民工权益十佳单位”评选,评选范围为全市所有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装饰、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据介绍,评选采用推荐和自荐方式,初选一批基本符合条件的单位,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劳动监察执法记录等情况选出20家单位进行公示,最后确定10家予以授牌表彰。对入选“十佳”
在欠薪顽症久难攻克、农民工兄弟屡屡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评出保障农民工权益“十佳”,立意新颖,指向鲜明,值得称道。然而执法部门在2年内对这些单位免除日常监察,却让人感到不是那么回事儿! 2年内免除对这些单位的日常监察,意味着什么?是明知这些单位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在正常执法检查和排查中也特地绕开呢;是接到投诉也两手一仕始缢怠岸圆黄穑钦诿饧炱凇保故前镏笠底鋈ㄒ媸芮趾φ叩乃枷牍ぷ鳎盟侨唐躺ぁ笆选钡墓饣孕蜗竽兀咳绱酥亟薄按匆狻保腥巳缱乖评镂砝铩?lt;/p> 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所有东西都是在发展变化着的,今天的先进,有可能明天由于种种原因变质堕落为“后进”。近年社会上就有不少原本待职工不薄的小企业,随着规模做大,急着长成巨人,不惜生出昏招,克扣工人工资挪作发展资金,从而一步步激化劳资矛盾,引发了纠纷,甚至酿成重大治安案件。仅仅凭着昨天的一时表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对这些企业彻底放心,敲锣打鼓地赠送免检牌,放弃执法权。这种大胆信任,让人觉得有些不负责任。 公平和正义,是执法机关不可动摇的底线。任何执法者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惟法律至上”,全天候地睁大眼睛盯紧任何撞破底线者,而不应该是“惟表现至上”,对表现好的人网开一面,随意地划定执法特区。劳动监察权不是某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手里的“私货”,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和谐、惠及广大劳动者群体的公共权力,它是法律赋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的一种神圣职责。法律在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权力的同时,也对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程序、范围、执行内容等细节作了具体规定,谁也无权随意更改。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2年内将免除日常监察”当奖品,刺激那些“十佳”企业,说轻了是拿错了奖品奖错了人,说重一点就是视法律和权力为儿戏,切切以为不可。 幸好评选表彰活动还只是刚刚开始,笔者建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修改奖励标准,别再轻易出让执法权,否则事情闹大真不好收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