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违法信息系统5月前联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09:40 河北日报 | ||||||||
机动车异地违法将难逃处罚 本报唐山1月20日电(记者薛惠娟)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暨交通违法处理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在今年5月前,我省公安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将开始应用,车辆在异地违法同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往对在异地违法的机动车,当地公安交管部门需将其违法情况通报车辆所属地处理,这样做可操作性较差,且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为解决这一问题,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了全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交换系统改造工作,通过系统升级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交通违法信息的网上交换,同时确保省内交换系统和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与省际交换系统“统一版”软件间的无缝衔接和集成运行。这套系统的实施应用后,将打破地区、部门的界限,实现省内各地市支队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相互制约,实现资源共享。 据了解,全省在3月1日前将全部完成新版的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安装、应用,并在今年5月1日前实现全省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异地转递。今年6月底,包括我省在内的17个省(区、市)将完成系统升级,实现省际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