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加强治安管理 保安上班吃东西被罚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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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29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朱彩云)快过年了,泉州福华苑小区一个月内连续被偷三辆摩托车,庄姓保安因为上班时吃汤圆,被物业管理公司勒令下岗。 妻子为他抱不平 庄保安的妻子说,庄先生是泉州本地人,从1995年来,一直就在小区当保安。据称,
不巡逻的保安不合格 记者就此事向小区物业管理了解情况,管理人员之一叶小姐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庄先生上班时吃了几个汤圆只是下岗的一个诱因,因为,这是他第三次被发现在岗时没有巡逻了。 叶小姐称,年关将近,小区加强了安全管理,一再宣布,保安在岗一定要巡逻,上班不能躲在岗亭里面不出来。小区只有一个大门,配备两名在岗保安,今年1月还没有结束,就已经连续有3辆摩托车眼睁睁地被盗了,打破了小区10年来从未丢车的纪录。开除庄先生不是一个人的决定,是公司开会大家作出的决定。 就此事情是否公平,一市民陈先生认为,保安上班时要有形象,边吃汤圆边看门,怎么可以? 我报法律顾问李文伟律师就这一情况认为,保安如有违反所定规章制度,物管有自主权按规定进行处理。 泉州某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律师称:“如果双方有合同约定,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保安被发现多次没有尽到应履行的巡逻责任,物管解聘保安,我认为是合理的。至于工资,应该足额结算给保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