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要划禁遛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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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3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今年,居(村)委会要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每月25日为养犬专项执法日。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全市的养犬管理将首次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由区县、乡镇政府及街道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公安、财政、工商、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城管监察、卫生和民政七个部门。
按照要求,居(村)委会要召开居民、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本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并组织监督实施;建立公示栏,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 公安机关建立养犬管理执法队,重点查处无证养犬、违规遛犬、重点管理区养超标犬、一户养多只犬等行为,并建立定期的专项执法制度,确定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为专项执法周,每月的25日为专项执法日。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