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建立大社会保险框架 女职工生育险7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4:59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制定完成,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社会保险体系内包含的5大险种全部建立。

  据透露,《规定》提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
则实行全市统筹。《规定》还特别明确了法律责任。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年底前200万应参保人员将纳入统筹范围。

  据了解,在已经制定完成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暂时不纳入此保险范畴。根据该保险规定,今年起,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为具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再负担。 (记者丁文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