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大社会保险框架 女职工生育险7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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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4: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制定完成,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社会保险体系内包含的5大险种全部建立。 据透露,《规定》提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
据了解,在已经制定完成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暂时不纳入此保险范畴。根据该保险规定,今年起,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为具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再负担。 (记者丁文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