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为全国第23个免征农业税的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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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7: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月21日电(记者任鹏飞)辽宁省省长张文岳在21日召开的辽宁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宣布,2005年起辽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取消农业税。至此,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23个。 据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辽宁取消农业税后,对省里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县乡基层政权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对象和五
自去年3月国务院宣布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11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鼓励沿海及其它有条件的省份先行改革。 目前,我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停征农业税,分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江西、四川、重庆、贵州、湖南、宁夏、青海和西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