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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症女:捐遗体做标本也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1:27 辽沈晚报

  本报盘锦消息(特派盘锦记者罗奇) 自己死亡后遗体竟不能捐献给需要器官的患者,这种打击对于今年41岁的盘锦癌症患者迟春香无疑是再沉重不过的了。“可只要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即使为医学研究提供标本我也心甘情愿”。

  昨日上午,记者在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西医妇科诊所”内见到了迟春香和她的女儿韩丽丽,尽管身患绝症,可躺在病床上的迟春香仍非常精神,在与记者的交谈中,亲切、坚
毅、直爽的她表现出了晚期癌症患者鲜见的镇定和坦然。一直陪伴在母亲左右的丽丽紧紧依偎在母亲怀里,不时用手默默地为母亲梳理头上的乱发。

  “自从我患病后,一看到电视里被病魔折磨的人们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死后能把遗体捐献给需要的人,也算是为社会做了件好事,因为这样我心里会特别高兴,别的我什么也不图。”迟春香坐在病床上坦然地告诉记者。

  2000年初,迟春香和家人从吉林省来到盘锦,开始时和丈夫靠给别人做些零活度日。2004年,迟春香突然被检查出患上宫颈癌,而且已是晚期,只能靠化疗来维持生命。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没有将迟春香击倒,反而使她对生命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一次她在电视中看到黑龙江一名患者死后将肾脏无偿捐献给一名肾病患者的新闻后,更加坚定了她捐献遗体的信心和勇气,现在她正在平静地面对死亡,因为在她眼里死亡并不可怕……

  可令人遗憾的是迟春香捐献器官给其他病人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马教授介绍,像迟春香这样患有癌症的患者是不能做器官移植的,因为癌症患者的器官本身就带有扩散的癌细胞,所以不能将遗体捐献。不过马教授告诉记者,像迟春香这样的癌症患者虽然不能捐献器官,但可以将遗体捐献给医院做标本和解剖,这样也能对人类战胜癌症做出贡献。

  昨晚当记者把这个消息告诉给迟女士时,她表示没有改变捐献身体的愿望,不能移植就供医学界研究,以此为人类战胜癌症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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