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原书记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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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2:13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昨天上午,涉及20多起买官卖官案的广西原东兴市市委书记刘德新,被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刘德新被捕前系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还曾担任东兴设市后的第一任市委书记。2004年4月27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
法院查明,刘德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59.085万元和美元2000元,涉及20多起买官卖官案件。、010-6319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