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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敲诈业主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2:17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刘东民)高档小区的保安李某,竟然利用自己掌握的业主信息敲诈勒索业主,前天,李某被大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4年9月5日晚上,李某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值班室翻阅车辆登记时,发现业主江某有
一辆宝马轿车,产生了敲诈勒索江某的想法。当晚,李某用201电话卡拨通江某手机威胁、索要人民币两万元,遭到拒绝。9月9日凌晨3时,李某又给江某写下一封恐吓信放在江某家门外地毯上,让江某将两万元打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江某报警后,警方将李某抓获。法院认为,李某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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