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物业税即将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8: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估计不久将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

  所谓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据了解,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开征物业税。

  楼继伟说,开征物业税后,保存的土地需要逐年交税。而以往的惯例是,土地的买方或承租方只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税费。他解释说,这一新税种还可以校正一些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据说,目前由于没有物业税,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开发等活动时,往往只重视眼前利益。而开征物业税,则能保证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一定收入。据民营经济报

  物业税利好分析:

  限制房地产业的投机行为

  专家介绍,国外物业税征收有一个大体原则,一般来说,物业税与财产原值成正比。这样一来,买房投资将由于物业保有阶段的成本增加,加大“炒楼”者囤积住房的成本,有利于打击“炒楼”者的“积极性”。

  间接保证住宅70年使用权

  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权70年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算起,项目从开发到销售通常会间隔越长,意味着消费者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减少。开征物业税后,开发商土地闲置时间越长,其开发成本就会相应增加。这间接保证了消费者能够尽量“用满70年”。本报综合报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