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公告 2005年第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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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10:30 海南日报 | ||||||||
海南省卫生厅发布2005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05年1月18日陵水英州镇加卜村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23人,死亡2名,中毒原因为误食河豚鱼。2005年1月19日儋州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8人,死亡2人,中毒原因为误食河豚鱼。
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食用20分钟后便可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不能运动、不能弯曲坐下而要横卧、骨骼肌肉完全松弛,进而出现血压声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河豚鱼多见于我省沿海,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各地的水产品销售商应加强鱼种鉴别,严禁出售鲜河豚鱼。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销售河豚鱼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同时要利用大众媒体等多种途径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河豚鱼有毒,不得食用。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作者:海南省卫生厅公告 (来源:海南日报) | ||||||||